安装DGS24/127L(A)矿用防爆灯具flameproof luminaire和维护灯具时,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电操作。
电气设备引燃可燃性气体混合物有两方面原因:一个是电气设备产生度的火花、电弧、另一个是电气设备表面(即与可燃性气体混合物相接触的表面)发热。对于设备在正常运行时能产生电弧、火花的部件放在隔爆外壳内,或采取浇封型、充砂型、充油型或正压型等其他防专爆型式就可达到防爆目的。
而对于增安型电气设备是对在正常运行时不会产生电弧、火花和危险高温的设备,如果在其结构上再采取一些保护措施,尽力使设备在正常运行或认可的过载条件下不会发生电弧、火花和过热现象,就可进一步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这种设备在正常运行时就没属有引燃源,而可用于危险环境。
使用DGS24/127L(A)矿用防爆灯具flameproof luminaire时,灯具表面有一定的温升,属正常现象;透明件中心温度较高,不得触摸。
触电保护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的防触电保护是将易触及的导电部件与已安装在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使易触及的导电部件在基本绝缘损坏时不成为带电体。第二类电击保护使用的是双绝缘或强化绝缘结构设计,通常是没有保护接地的主要依靠安装条件的措施进行保护。三类防触电保护可以不接地和漏电保护,也就是36以下的安全电压工具。
我们每年使用防爆灯进行照明的时间长短,经过多年来的经验总结发现:2000小时每年的使用是一个分水岭,如果我们每年使用防爆灯照明的时间大于2000小时可以选择荧光灯等高强度气体光源,而如果我们每年使用的时间小于2000小时用普通的白炽灯就更加的经济划算(满足照明需求的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