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BT750型雕铣机床主电机功率为5.5KW,高转速达24000rpm。三向进给扭矩大,行程范围宽,承载能力强。可进行铣、钻、铰等多种工序加工,适合于中、小机械零件的加工
材质内部致密度高,吸震性、精度稳定性好。矩形导轨宽度、厚度及导轨跨度比较大,十字滑台在运动过程中的平稳性好,重切削时的抗震能力强
三轴导轨采用压板、镶条紧缩,导轨接触面采用进口高耐磨贴塑软带,导轨面硬化处理,径精密研磨和精密铲刮工艺,获得佳导轨直线度和动态精度
三轴采用高扭矩,高精度滚珠丝杠,NSK丝杠专用TAC轴承和德国R+W高扭矩联轴器,大功率交流伺服电机驱动,具有强劲伺服动力和高响应、强切屑特征
配有中国台湾产品牌主轴,主轴带轮,同步带及增压缸
三轴导轨稀油润滑,铝质油管,配有进口检验和容积式自动润滑系统,简写定量供油,计量精确,能直接凭视觉判断分配器的工作状况,便于维护和保养
机床出厂严格72小时连续运转试验
进口漆外观靓丽
机床外防护罩,三轴人字形导轨防护罩,排屑防护性能娘好
高刚性结构,佳稳定性:
主结构体经有限元分析,达到佳的结构刚性和稳定性
铸件经二次时效处理,保证加工精度的稳定
三轴丝杠均经预拉处理,防止高速运转热变形,确保精度
X、Y、Z轴皆采用矩形导轨,具有高刚性,低噪音,低摩擦性特性,可做快速位移及获得佳循圆精度
机械特性:
★所有机械主铸件采用高刚性"米汉纳"铸铁,并经退火处理,高精度研磨,确保佳的结构稳定性
★机身采用龙门式结构,承载能力好,刚性强
★三轴均采用中国台湾银泰(PMI)C3级滚珠丝杆,日本NSKP4级轴承,瑞士直线导轨及德国联轴器,确保机床具有长久及稳定的使用精度
★机床可根据客户需要加装四把刀刀库,提高生产效率
★电控主要电器元件均采用,保证了控制系统的稳定可靠性
★数控系统采用中国台湾"宝元"LNC-520i高速高精雕铣专用系统,具有特佳的加工效率及表面光洁度
BT- 750技术参数 | ||||
项 目 | 单 位 | 参 数 | 标 准 配 件 | |
X,Y,Z三轴行程 | mm | 650*750*350 | 工具箱及调整工具 | |
工作台尺寸 | mm | 800*600 | 照明设备 | |
工作量 | kgs | 400 | 双喷油嘴 | |
定位精度 | mm | 0.005 | 手轮定位控制元宝系统 | |
重复定位精度 | mm | 0.003 | ||
主轴转数 | rpm | 600-24000 | 特 殊 配 件 | |
主轴功率 | kw | 5.5-7.5 | 12000 rpm/30000rpm Spindle | |
X,Y,Z A.C伺服电机 | w | 850 | 日本对刀仪补偿系统 | |
进给 | m/min | 15 | 德国海德汉或日本三菱及发那科控制系统 | |
切削速度 | m/min | 10 | 自动换刀系统 | |
气压 | kps/p | 6 | 4轴/5轴控制 | |
主轴冷却 |
| 水冷/风冷 | 4把刀刀库 | |
刀柄形式 |
| ER20/IS025/BT30 | ||
刀具直径 | mm | 13 | ||
控制系统 |
| LNC-M500/LNC/520i | ||
机床重量 | kgs | 3200 | ||
输入电压 | v/hz | 380V 50HZ | |
1. 签约后,卖方在一个星期内提供地基图及气、水、电进线位置,买方按照地基图预制钢筋水泥地基,并预安装三相380V (±10%)50HZ电源。稳压电源可根据工厂电源波动情况自行决定,要求电源电压波动不超过 380V±10%。
2. 设备运到买方工厂后,由卖方协助用买方负责设备 吊装、卸货、拆箱、数控机床就位及水平粗调整。
3. 设备经外观检查无误后,由双方安排人员按合同内容共同清点机床随机数据及附件。
4. 设备到厂后,买方应负责:
4-1. 规划好机械的安装位置,打好地基,设备安装定位,进行粗调整。
4-2. 操作人员 预先熟悉机床的基本资料。
4-3. 准备好试切削的工件.刀具及工装夹具。
5. 除安装调试工作所需的专用工具外,其他工具及检具应由买方提供。
6. 验收
6-1. 主要数控机床附件清点检查。
6-2. 机床设备运转状况检查。
6-3. 数控机床精度验收,佳速精机提供出厂精度检验表,经双方议定,买方可按随机方式抽检,抽检以不拆卸设备为准则,抽检所需检具.量具由买方负责提供。
6-4. 交机加工验收。
7. 全部验收合格后,签署终验收文件。
1.数控机床免费保修期:
机械部份自交机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控制器部份自交机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 保质期内售后服务由卖方免费负责。卖方在接到服务通知(或信函)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如用户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需派员到厂处理时,保证在1个工作日内到达用户现场排除故障。
3. 保修期间内如为正常使用及非耗材,卖方负责免费供应损坏件及维修
4. 下述情况虽属在保修期间内,但不适用之,用户须支付维修工本费:
4-1. 如遇天灾.人祸为人力所不能抗拒之灾害,所导致之损坏。
4-2. 买方操作不当及保养不当而产生之故障。
4-3. 为买方原因于装卸过程不当或因存放时间过长 ,造成机器外观或内部损坏,自行拆解改装等所造成之人为损坏。
5. 保修期外,卖方应与买方建立良好的售后服 务关系,以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所需的零配件,发生故障时,卖方应在接到用户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 ,如需派员到厂处理时,则保证在2个工作日内到厂。费用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