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产品性能介绍
精密型加工,采用进口线轨,主要配件选用进口配件,具有刚性好、精度高、性能优的特点。光机铸件由昆明台成生产,西班牙尼古拉斯部分五面体加工也委托昆明台成生产光机。公司在昆明台成参与股份,因此对产品的可靠性和持久服务具备保障。
A、机器结构(机身)
采用的树脂砂铸件,内部筋骨强化,全部经回火处理,并经专用设计软件进行有限元分析,保证良好的切削刚性与吸震能力,机身精度稳定,延长使用寿命。
采用中国台湾银泰或上银的C3级精密滚珠丝杠及日本NSK精密P4级轴承支撑,配合大功率马达和德国连轴器直接传动,并采用双螺母预拉,响应迅速,有效降低背隙并大幅提升精度。
B、机床重要部件配置:
主轴
- 箱型主轴头结构,内部筋骨强化,并配置中国台湾罗昱主轴,采用P4级超精密斜角滚珠轴承及大跨距支撑设计,使主轴能够承受强大的径向和轴向推力,削除重负荷切削下产生的震动。
- 主轴搭配日本高速*式齿型皮带传动,传动不打滑且持久耐用。
- 主轴鼻端设计配合主轴气幕防尘,可防止杂物进入,确保主轴精度与寿命。
- 主轴浮动打刀,松刀时力量不会传递至主轴轴承,以增加主轴轴承的寿命。
- 主轴在恒温的环境中,进行严格的试运行测试,及平衡校正。
- 主轴恒温冷油系统采用中国台湾波英特油冷却器。
润滑 - 采用容积式配油器润滑油路经压力及油量比例分配,可确保所有的滑动面达到良好的润滑。并且设有缺油报警功能。
传动 - 主轴电机采用整机装配线上动平衡校正,提升主轴防震性,延长主轴寿命。
- 使用德国安士能限位开关,有效避免限位实效而造成的撞击现象,对伺服电机、轴承等进行良好防护。
- 标准配置含下列附件及FANUC-OI-MD(彩色)数控系统:
- 1.全封闭式防护罩 2.电子手轮 3.自动集中润滑系统 4.主轴吹气装置及主轴油冷 5.电气箱热交换器 6.手动脉冲发生器7.RS232C介面及220V电源接口 8.工作照明灯 9.工作完成指示灯10.基本工具箱 11.水平调整螺栓及基础块12.变压器(380V→220V)13.中国台湾银泰滚珠丝杆14.日本FANUC主轴马达15.中国台湾罗翌精密主轴16.滚珠丝杠螺母中国台湾17.滚珠丝杠轴承日本NSK
机型 VMC-1580 X轴/Y轴/Z轴行程(mm) 1500/800/700 主轴鼻端至工作台面(mm) 170-870 主轴至立柱表面(mm) 800 工作台(长度*宽度)(mm) 1700×800 工作台荷重(KG) 1600 T型槽(mm) 5×22×135 主轴转速(r.p.m) 60-6000 主轴规格 BT50 主轴传动方式 皮带传动 主轴马达功率(kw) 15/22 三轴马达功率(kw) 7 CNC系统 发那科/三菱 X&Y/Z轴快速位移 (m/min) 15/15 切削进给速度 (m/min) 6 刀库型式 刀臂式 标准刀具数量 (把) 24 刀具刀径/长度 110/300 刀具交换方式 气动 平均换刀时间(秒) 4-5 定位精度 ±0.005 重复精度 ±0.003 空压需求(Kg/cm² ) ≥6 气源流量 (m3/min) ≥0.5 电源需求量(KVA) 40 机器重量(净重)(Kg) 13500 机器高度(mm) 3240 机器尺寸(长×宽)(mm) 4150×3580
其他附件:
机床操作及维修说明,系统操作手册,系统维修手册,机床精度出厂检测记录,BT40刀柄一套,8英寸虎钳一台,压板,卸刀坐。
1. 签约后,卖方在一个星期内提供地基图及气、水、电进线位置,买方按照地基图预制钢筋水泥地基,并预安装三相380V (±10%)50HZ电源。稳压电源可根据工厂电源波动情况自行决定,要求电源电压波动不超过 380V±10%。
2. 设备运到买方工厂后,由卖方协助用买方负责设备 吊装、卸货、拆箱、数控机床就位及水平粗调整。
3. 设备经外观检查无误后,由双方安排人员按合同内容共同清点机床随机数据及附件。
4. 设备到厂后,买方应负责:
4-1. 规划好机械的安装位置,打好地基,设备安装定位,进行粗调整。
4-2. 操作人员 预先熟悉机床的基本资料。
4-3. 准备好试切削的工件.刀具及工装夹具。
5. 除安装调试工作所需的专用工具外,其他工具及检具应由买方提供。
6. 验收
7-1. 主要数控机床附件清点检查。
7-2. 机床设备运转状况检查。
7-3. 数控机床精度验收,佳速精机提供出厂精度检验表,经双方议定,买方可按随机方式抽检,抽检以不拆卸设备为准则,抽检所需检具.量具由买方负责提供。
7-4. 交机加工验收。
8. 全部验收合格后,签署终验收文件。
1.数控机床免费保修期:
机械部份自交机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控制器部份自交机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 保质期内售后服务由卖方免费负责。卖方在接到服务通知(或信函)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如用户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需派员到厂处理时,保证在1个工作日内到达用户现场排除故障。
3. 保修期间内如为正常使用及非耗材,卖方负责免费供应损坏件及维修
4. 下述情况虽属在保修期间内,但不适用之,用户须支付维修工本费:
4-1. 如遇天灾.人祸为人力所不能抗拒之灾害,所导致之损坏。
4-2. 买方操作不当及保养不当而产生之故障。
4-3. 为买方原因于装卸过程不当或因存放时间过长 ,造成机器外观或内部损坏,自行拆解改装等所造成之人为损坏。
5. 保修期外,卖方应与买方建立良好的售后服 务关系,以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所需的零配件,发生故障时,卖方应在接到用户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 ,如需派员到厂处理时,则保证在2个工作日内到厂。费用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