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46.50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36,613.8696万股的1.77%;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19名;
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6年7月8日;
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
5、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6月15日。
2、授予价格:每股5.85元。
3、股票
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之日止,zui长不超过4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相应授予日起1年内予以锁定。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每年按30%、30%、40%比例解锁,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5、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
2016年6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因激励对象董事冷志斌、施金霞、潘恩海及管理人员王峻、朱鹏程5人在授予日2016年6月15日前6个月存在间接转让公司股票情况,公司董事会依据《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取得与授予(2015年6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暂缓授予董事冷志斌、施金霞、潘恩海及管理人员王峻、朱鹏程5名激励对象共计141万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条件满足后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以上5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
除上述人员外,本次激励计划授予119名激励对象646.5万股限制性股票。除上述激励对象董事冷志斌、施金霞、潘恩海及管理人员王峻、朱鹏程暂缓授予外,本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6月27日出具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亚验(2016)45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6年6月24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2016年6月24日止,公司已收到王艳、谢彦森等119位自然人以货币出资缴纳的投资款合计人民币37,820,25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6,465,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1,355,250.00元。截至2016年6月24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372,603,696.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372,603,696.00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46.50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7月8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单位: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收益摊薄情况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372,603,696股摊薄计算,2015年度每股收益为0.20元。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特此公告。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六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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