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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贪官外逃攻略
阅读:462 发布时间:2012-6-6由于我国与部分国家尚未签订引渡条约,不仅外逃人员引渡的难度大,被卷走的资金追回难度也大。近年来,携款外逃现象也有些严重。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改革开放和经济快速发展取得的成果,将被严重破坏和损耗,并成为其他国家的“福利”。为什么金融系统和国有企业会成为贪官外逃的“重灾区”呢?对企业高管缺乏有效监督、监管不力是zui主要的原因之一。我们注意到,在外逃的人员中,大多是“一把手”,包括单位“一把手”或下属分支机构“一把手”。因为在相当一部分“国”字头企业,没有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缺乏应有的权力制衡和制约机制,这为他们侵吞国有资产提供了条件。
这就引出另一个重要问题,即国企负责人应当以什么样的方式产生。*,目前国企负责人,特别是大型国企的负责人,绝大多数仍然沿袭的是行政官员的任命方式,亦即由*门考察、党委任命。虽然*的成立,多了一条任命的程序,实质上,走的仍然是行政任命的老路。也正因为这样,国企负责人只要对上级负责、对任命部门负责。于是,他们中的某些人,手中的权力就会被无限制地放大,导致企业的各种资源都变成个人财产、个人资源,可以随意支配、随意使用、随意挪用和侵吞。企业高管选聘上的“行政化”、“官员化”,是“一把手”权力过大、*问题频发甚至是卷款外逃现象不断的主要原因之一。
与企业高管任免缺乏公开、透明的选拔任用机制相呼应,在国企高管财产等方面,也存在着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很多时候,国企高管到底有多少财产,其财产与收入是否对等,都是等到案发以后外界才能知晓。但是,等到发现了问题,已经晚了,大部分资产都已被他们转到了国外。此外,监管机制不能与时俱进,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钻的空子。随着对外开放度越来越高,国企、特别是大型国企对外投资、进出口等业务越来越多,而且数额大、品种多、范围广。比如在设备和技术进口、原材料进口业务,很多外逃人员往往要求供应商直接将款项打入其在国外的账户。如果企业和有关方面不能对进口的设备和技术、原材料等进行认真的调查、评估和分析,可能连钱款是如何被拿走的都不知道。所以,我们亟需建立国家统一的调查、评估和跟踪机构,以防范相关人员直接在外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
从目前来看,zui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力度,建立真正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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