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扳手三爪钻夹头(以下简称钻夹头)的分类、尺寸和连接、扳手、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命名、标志和包装。本标准适用于锥孔和螺纹孔连接的钻夹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T 1 96 普通螺纹基本尺寸(直径1^-600m m) GB /T 1 97 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直径1^355m m) GB /T 6 090 钻夹头圆锥(GB/T 6090-2003,ISO 239:1999,IDT) JB /T 32 07 机床附件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 /T 55 63 金属切削机床圆锥表面涂色法检验及评定 ISO 2 63 :1973 ISO英寸制螺纹一总方案及螺钉、螺栓和螺母的选择直径范围。06-6英寸 ISO 7 25 :1978 ISO英寸制螺纹一基本尺寸 ISO 5 86 4:1978 英寸制螺纹一允差和公差 3 分类 钻夹头按用途不同进行如下分类 型式代号 型式 用途 H 重型钻夹头 用于机床和重负荷加工 M 中型钻夹头 主要用于轻负荷加工和便携式工具 L 轻型钻夹头 用于轻负荷加工和家用钻 4、尺寸和连接 4、1尺寸 4、1、1锥孔连接形式的钻夹头尺寸见图1和表1。 GB/T 6087-2003
  4.1.2 螺纹孔连接形式的钻夹头尺寸见图2和表2。 GB/T 6087-2003

 4. 2 连接 4.2.1 锥孔连接形式见图3和表3。 GB/T 6087-2003

 4.2.2 螺纹孔连接形式见图4和表4。

 5、扳手 5.1 钻夹头扳手分三种型式(见图5): 型式1,用于重型、中型和轻型钻夹头; 型式2, 用于轻型钻夹头。 型式3,用于重型、中型和轻型钻夹头。 GB/T 6087-2003 5.2 钻夹头扳手外形尺寸和适用范围见图5和表5.

 6、技术要求 6. 1 精度 钻 夹头 的 精度是测定钻夹头所夹持规定长度检验棒的径向跳动,见图6e 径 向跳 动 误差是以指示器的大读数差值计。 对 于 H 型和M型钻夹头,应在其大夹持直径和大约1/2大夹持直径的两个检验棒上进行测 量;对于L型的钻夹头,仅进行大夹持直径的测量。 钻 夹头 径 向跳动允差和检验棒尺寸见表6, GB/T 6087-2003

 6.2 钻夹头的夹持范围应符合表1和表2的规定。 6.3 钻夹头主要零件工作表面应经热处理淬硬。硬度值应符合表7的规定。
 6.4 钻夹头的锥孔用量规作涂色法合研检验表面接触,接触应靠近大端,其接触比值不低于70%。 6.5 钻夹头按表8规定的输人扭矩夹紧试棒,按输出扭矩扭转试棒,试棒不得打滑,钻夹头不得损坏和 发生异常。
 6.6 钻夹头应运转灵活,用扳手夹紧和松开夹爪时,夹爪移动和齿啮合应无阻滞现象。 6. 7 钻夹头及扳手不应有裂纹、毛刺、锈蚀等缺陷;镀铬、发蓝(或发黑)表面色泽应均匀一致,保护层不 得褪色和脱落;标志应清晰耐久、位置正确。 7 试验方法 7.1 精度检验 7.1.1 检验用芯轴要求见图7。
 7. 1.2 检验用检验棒的尺寸见表6。检验棒应有足够的刚度、硬度和稳定性。圆柱表面的圆柱度或圆 柱表面对两端中心孔的径向全跳动不大于0.01mm. 7. 1.3 钻夹头检验以锥孔或螺纹孔及端面定位,紧固在检验芯轴上,用扳手以三孔均匀地夹紧检验棒, 指示器测头垂直触及检验棒上母线,旋转芯轴检验(见图6) 7.2 夹持范围 用夹持范围规定的小和大两根检验棒分别进行夹紧检验。 7.3 锥孔接触检验 锥孔表面接触涂色法检验用钻夹圆锥量规与其合研进行。在量规表面均匀涂敷红丹混合涂料或其 他合适的涂料,涂层厚度小于4Km,将其插人被检验孔内。检验和评定按JB/T 5563。 7.4 夹紧扭矩试验 7.4. 1 扭矩试验用试棒的硬度不低于55 HRC,表面粗糙度Ra值不大于。.8 Imo 7.4.2 夹紧扭矩试验以钻夹头锥孔或螺纹孔及端面定位,并固定,依次均匀地在三孔上用扳手施加 表8规定的输人扭矩夹紧试棒,再在试棒上施加表8规定的输出扭矩Mm,.检验。见图8。
 GB/T 6087-2003 8 检验 8.1 钻夹头检验项目按第6章和第10章的规定,并应符合要求。 8.2 钻夹头产品出厂应经生产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明文件。 9 命名 9.1 钻夹头的命名应包含名称和型号。 9.1.1 钻夹头名称:“扳手钻央头"; 9.1.2 钻夹头型号: a) 钻夹头类代号J; b) 表示 钻夹头型式的组系代号: 1) 采用锥孔连接形式的,组系代号为21; 2) 采用螺纹孔连接形式的,组系代号为31 c) 钻夹头大夹持直径,单位为毫米(mm); d) 钻夹头型式(H,M或L); e) 重大改进序号(若无内容可不表示); f) 连 接 形式代号: 1) 锥 孔 连 接 形 式:莫氏锥度形用莫氏圆锥号贾格锥度形用大写字母J加上锥度号; 2) 螺 纹 孔 连 接 形 式:英寸制螺纹或米制普通螺纹代号 示例 1:扳 手钻夹头,锥孔连接形式,B12莫氏锥孔连接,大夹持直径6.5 m m,重型,命名如下 扳 手钻 夹 头 J21 6. 5 H - B1 2 示例 2扳 手钻夹头,锥孔连接形式,B12莫氏锥孔连接,大夹持直径6.5m m,重型,第一次改进,命名如下: 扳 手 钻 夹 头 J2 16 .5 H A- B1 2 示例 3; 扳手钻夹头,锥孔连接形式,2s短贾格圆锥连接,大夹持直径10m m,中型,命名如下: 扳 手钻 夹 头 J21 10 M -J2 s 示 例 4: 扳手钻夹头,螺纹孔连接形式,英寸制螺纹代号1/2X 2 0,大夹持直径13m m,轻型,命名如下: 扳手 钻 夹 头 J 31 13 L-1 /2 X20 9.2 扳手的命名包含以下内容: a) 扳 手名称:“钻夹头扳手;’, b) 型 式 代号:用大写字母T加扳手型式号(1,2或3); c) 扳 手 代号:用大写字母N加扳手号(见表5)0 示 例 l: 钻夹头扳手,型式I,扳手号4,其命名如下: 钻 夹头 扳 手 Ti -N 4 示 例 2 钻夹头扳手,型式3,扳手号6,其命名如下: 钻夹 头 扳 手 T3 -N 6 10 标志和包装 10.1 在钻夹头、钻夹头扳手和产品包装盒上应有明显的耐久性标志。 10.2 在钻夹头的明显位置上应标注以下内容: a) 商 标; b) 型 号; c) 夹 持 范围。 10.3 在钻夹头扳手上应标注以下内容: a) 商 标; b) 型 式 代号和扳手代号。 10.4 在包装盒或包装箱上标注以下内容: a) 商 标; b) 型 号; c) 夹 持 范围; d) 产 品 名称; e) 制 造 厂名、厂址; f) 标 准 编号。 10.5 产品包装应符合JB/T 3207的有关规定。 GB/T6087- 2003 扳手和齿圈的参数见图A.1和表A. 1

 附 录 B (资 料 性 附 录 ) 本标准与ISO 10887:1999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表B.1 给出了本标准与ISO 10887:1999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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